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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5-05-29 21:59:15 阅读:
川农业函〔2015〕26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5〕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及时发布考试信息
  6月底前,各地要加大对执业兽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就执业兽医资格准入、注册管理、从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各地要根据《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公告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或其他方式向考生发布网上报名时间、收费标准、缴费时间和方式、报名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为便于考生查询,请各市(州)考点于6月8日前将报名咨询单位、联系方式、拟上传发布公告的网址报送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完善考务工作制度,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今年继续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要对报名信息特别是学历、专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做出承诺,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学历条件的审核认定有异议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虚假承诺者无法获得执业兽医资格,其成绩将被注销,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及时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醒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和考后资格申请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资格申请。要根据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环境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认真调试,确保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
  三、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考务工作
  为增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我厅根据农业部工作安排制定了《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见附件1)和《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见附件2),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考务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强化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各地要切实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保证考务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考试工作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熟悉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二是严格考点设置。近年来我省网报考试人数基本稳定在2千5百人左右,为防止泄密风险,严格考风考纪,按照农业部要求,我省的每个考点人数不得低于800人;报名人数不足800人的,只设一个考点。具体考场设置待考生网报和缴费后再确定。三是抓紧落实考场。设置考场的考点要在暑假前与相关学校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如期落实考试地点。要选择租借高考标准化考场,考场内须配置监控和信号屏蔽装置,监控录像于考试结束后即送农业部兽医局存档备案。
  四、加强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强化考试组织保障
  设置考场的考点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抓紧确定符合保密要求的试卷、答题卡存放场所,明确考试保密工作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详细填写交接记录,切实做好各环节安全保密工作。要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积极协调公安、卫生、通信管理、
  保密等部门,制定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同时,要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一是要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二是要加强考务机构建设。考试机构负责人、技术操作人员、考点考试机构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明确负责执业兽医管理的机构或部门,确保有专人负责,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考试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准确掌握工作动态。
  请各地及时将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展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兽医兽药处和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四川省农业厅兽医兽药处
  联系人:胡向前 电话:028-85561023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吴 宣 电话:028-85068953
  附件:1. 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2. 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5〕12号)的要求,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2015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农业部和省厅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人员,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5年5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省厅和各市(州)分别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动员部署工作。
  时间安排工作:2015年5~6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执业兽医宣传月活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水产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以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5年5~6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完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任务:完善考试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时间安排:2015年5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点考务人员进行考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
  时间安排:2015年5~9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时间安排:2015年5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网上报名。考区、考点收取考试考务费,做好报名相关问题答疑工作。
  时间安排:2015年6~7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5年9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四)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运送来的试卷,并下发到各考点。
  时间安排:2015年9~10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五)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设置考场的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回送答题卡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收集全省考生答题卡和备用卷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资格申请审核与证书发放
  工作任务:农业部公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后,成绩合格考生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到报名考点进行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经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号,证书由省农业厅打印并组织发放;不符合条件的,由各考点办公室报省考区办汇总后,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证书信息和成绩注销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伪服务。
  时间安排工作:2016年1~3月。
  责任单位: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各市(州)对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农业部兽医局。
  时间安排:2016年2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厅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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