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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作者: 来源: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7-09-03 19:29 阅读:
 
因国家安全和处置紧急事件的需要,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服从电信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遵守电信管理机构的管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他人注册或者使用的域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裁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已注册的域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申请注销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虚假域名注册信息的;
 
(三)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应当注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域名服务的监督检查。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鼓励域名服务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公众监督域名服务。
 
第四十五条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投诉和争议处理情况等信息。
 
第四十六条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对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执行法律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有关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十七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信用记录制度,将其违反本办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四十八条电信管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正常的经营和服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域名注册信息。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一)为未经许可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或者通过未经许可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开展域名注册服务的;
 
(二)未按照许可的域名注册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的;
 
(三)未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的;
 
(四)无正当理由阻止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
 
构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提供域名解析服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一)擅自篡改域名解析信息或者恶意将域名解析指向他人IP地址的;
 
(二)为含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内容的域名提供域名跳转的;
 
(三)未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
 
(四)未依法记录并留存域名解析日志、维护日志和变更记录的;
 
(五)未按照要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域名进行处置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域名:指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
 
(二)中文域名: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
 
(三)顶级域名:指域名体系中根节点下的第一级域的名称。https://www.4665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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