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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鸡生产安全用药规定

作者:   来源: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4-04-10 19:18 阅读:
 全饲养期 1、肉鸡生产全饲养期禁用的药物有:克球粉、磺胺嘧啶、万能胆素、球虫净(尼卡巴嗪)、磺胺喹恶林、前列斯汀、螺旋霉素、灭霍灵、氨丙林、人工合成激素。2、肉鸡生产全饲养期防治球虫病可用的药物有:球痢灵、氯苯瓜、盐霉素、加福、球杀死等。
  30日龄内 肉鸡生产30日龄内可用的药物有:磺胺二甲氧嘧啶(SDM)、复方敌菌净、磺胺二甲基嘧啶、复方新诺明等,这些磺胺类药物肉鸡30日龄前可用,30日龄后禁用。
  送宰前14天 送宰前14天根据病情可继续选用下列药物,但其用量应由兽医人员的技术指导:土霉素、强力霉素、北里霉素、四环素、红霉素、痢特灵、金霉素、太乐霉素、快育灵、百病消、氟哌酸、禽菌灵等。送宰前14天禁用的药物有:青霉素、卡那霉素、氯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
  送宰前7天 肉鸡送宰前7天要停用一切药物,所用饲料必须不含任何药物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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