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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

作者: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4-07-13 23:57 阅读:
 
  启动类别:持续推动。启动时间:2014年4月。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成果形式:2014年,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缴存基数和比例,严格执行“提低控高”政策。2015年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逐步消除单位性质、户籍身份限制,促进全省城镇稳定就业职工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六)坚持市场化原则优化市场供应结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坚持市场化原则,完善市场供应体系,优化市场供应结构。严格执行普通商品住房占商品住房供应70%以上的制度要求,通过土地、规划、金融、税费等政策措施引导市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重点支持群众首套住房需求。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和投资投机性需求,严禁别墅供地。鼓励发展二手房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交易行为。
 
  启动类别:持续推动。启动时间:2014年1月。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人行成都分行、省地税局。
 
  成果形式:2014年底前,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化房地产领域结构性调整,优化发展格局,增强发展动力。2014年底前各地修编完成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统筹人口、用地、产业、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一系列要素,确保不同收入家庭都能在合理的价格水平下享受到适当的住房及居住环境,合理确定住房供应结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住房建设。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开展支持中低收入人群购房居住课题研究,实现“住有所居”的社会发展目标,2015年6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通过推进以上改革和制度设计,逐步健全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详见附件)。
 
  三、改革措施
 
  (一)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2014年,全省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将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实现建设并轨,确定1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加快制定全面推进“两房”分配和管理并轨的实施意见,重点完善并轨后资金统筹管理使用、租金定价机制,健全分配管理制度,加强后期管理服务。
 
  (二)开展共有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在成都市、德阳市、宜宾市、乐山市、遂宁市开展共有产权制度试点工作(成都市为全国试点城市)和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试点工作,重点对供应对象、建设模式、定价机制、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进行研究探索。确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加快项目实施。
 
  (三)扎实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2014年6月底前,锁定每个可竣工项目向农民工供应的具体房源情况,落实每个项目分配入住时间。重点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成套型公共租赁住房向农民工分配供应工作。严格执行层级审核公示的公开分配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轮候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分配公平。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根据农民工经济条件和支付能力分档实行差别化租金。https://www.4665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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