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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朝国等:农村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

作者: 来源: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4-07-17 23:3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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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研究中,被访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受到何种因素影响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议题。对此,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本研究的假设只得到了部分验证。6BI四川养殖网

  1.户籍与农村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6BI四川养殖网

  户籍假设没有得到验证,即被访妇女的户口所在地对其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没有显著影响,换言之,无论被访妇女的户口在夫家还是在娘家,其总体上都更倾向于从夫家继承承包地。据此,可以做这样的判断,即在农村妇女看来,户口与家庭成员身份的确认以及家庭承包地继承权的确定之间关联性不强,实际的婚姻关系对她们来说才是重要的。政策制定者应该关注农村妇女的这一认知。6BI四川养殖网

  2.兄弟数量与农村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6BI四川养殖网

  兄弟数量假设只得到了部分验证,即只有娘家的兄弟数量对农村妇女继承娘家承包地的意愿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而丈夫的兄弟数量并未对农村妇女从夫家继承承包地的意愿产生显著影响。这也就是说,对于农村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而言,娘家的兄弟数量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夫家的兄弟数量不具有抑制性。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可能的原因是,在民间习俗以及传统观念中,娘家的兄弟对父母的承包地具有优先继承权,外嫁的女儿不应该与娘家的兄弟争抢父母的承包地(即使其在娘家的土地没有被收回,或者在夫家没有分到新土地),其结果是,娘家的兄弟越多,外嫁妇女竞争父母承包地的能力越弱,其继承意愿自然降低;相比之下,民间习俗以及非成文规范都鼓励已婚妇女从夫家继承土地,支持已婚妇女在夫家的土地权益,并限制夫家的男性成员对已婚妇女土地权益的侵害,这促使已婚妇女继承夫家承包地的意愿具有稳定性,不受丈夫兄弟数量的影响。6BI四川养殖网

  3.婚后土地变动与农村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的意愿6BI四川养殖网

  婚后土地变动假设在本研究中得到了验证。有意思的是,婚后娘家土地是否变动对农村妇女继承娘家承包地的意愿无显著影响。相比之下,婚后娘家土地被收回以及夫家分到新土地均对农村妇女继承夫家承包地的意愿有明显的强化作用。这一结果不难理解。一方面,正如前文所述,婚后夫家分到新土地意味着已婚妇女在夫家取得了自己的承包地,这是农村妇女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对其具备民间认可的土地继承资格的一种确认,从而有助于增强已婚妇女继承夫家承包地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就前文的交互分析数据而言,对于那些婚后娘家土地被收回的妇女,其大部分在夫家分到了新土地,所以,婚后娘家土地被收回的妇女更倾向于继承夫家的承包地很可能是因为其在夫家分到了新土地的缘故。再一方面,前文的回归模型显示,夫家的土地面积越大,农村妇女继承夫家承包地的意愿会越强,因此,婚后夫家分到新土地会通过增加夫家的土地面积,进而提高农村妇女继承夫家承包地的意愿。6BI四川养殖网

  就本研究的现实意义而言,现行法律倾向于保障农村妇女在娘家(原居住地)的土地权益,[5-6]这与农村妇女强烈的夫家取向的土地获取意愿之间存在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性不利于农村妇女争取自身的土地权益。对此,有关土地承包和继承的法律在修改、完善时应该重视解决这种不一致性。除此之外,在土地承包以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户为单位的承包制度下,农村妇女婚后在夫家分到新的承包地对于她们理解和确认自己在夫家的承包地继承资格有积极意义。这意味着,当前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很可能对农村妇女继承夫家土地的意愿产生抑制作用,对于这一政策预期之外的负面影响,法规制定部门同样需要关注。6BI四川养殖网

  不可避免,本研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限于调查,本研究使用的数据并不是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这使研究结论有待更大规模的经验数据的验证;研究只讨论了农村妇女继承家庭承包地经营权的意愿,并未讨论她们对通过招标、拍卖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意愿。后续研究可在这方面做进一步的探讨。https://www.4665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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