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行杂交水稻种子最高限价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2月15日下发《关于加强杂交水稻种子价格治理的通知》,对全省杂交水稻种子实行最高零售限价。
通知划定,自2011年2月15日起,制种高产组合的Ⅱ优、中优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不得超过35元/公斤;制种中、低产量的冈优、香优及其它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不得超过45元/公斤。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2月15日下发《关于加强杂交水稻种子价格治理的通知》,对全省杂交水稻种子实行最高零售限价。
通知划定,自2011年2月15日起,制种高产组合的Ⅱ优、中优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不得超过35元/公斤;制种中、低产量的冈优、香优及其它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不得超过45元/公斤。